2026年3月5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对七名马来西亚国籍归化球员针对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提出的上诉作出了部分裁定,虽然维持了FIFA的主要判决,但作出了一些调整。根据CAS的决定,这七名球员将继续面临为期12个月的禁赛,但仅限于正式比赛,其他与足球相关的活动则不受限制。同时,马来西亚足球协会提出的合并上诉被驳回,而FIFA对该协会处以的35万瑞士法郎罚款也未作变更。

CAS支持FIFA对马来西亚7名归化球员的判决,改为禁止参加正式比赛

这一事件源于2025年,马来西亚足球协会主动联系了七名外国球员,鼓励他们申请马来西亚国籍,以便能够代表国家队出战。最终,这七名球员完成了归化手续,获得了马来西亚护照。他们的名字分别是加布里埃尔-帕尔梅罗、加尔塞斯、霍尔加多、马丘卡、若昂-菲格雷多、伊拉萨瓦尔和赫维尔。

然而,在2025年9月25日,FIFA纪律委员会认定马来西亚足球协会及其球员在归化及参赛资格的过程中存在伪造文件的行为,违反了FIFA的纪律准则(FDC),因为这些球员的亲属实际上与马来西亚没有联系。随后,FIFA上诉委员会在2025年11月3日确认了原判,处以马来西亚足球协会35万瑞士法郎的罚款,并对每名球员也处以2000瑞士法郎罚款和12个月的全球禁足令。

在2025年12月5日,马来西亚足球协会和七名球员向CAS提出了合并上诉。马来西亚足球协会在上诉中承认存在“制度性不足”,虽然并未否认可能的违规责任,但强调球员在提供相关文件方面只起到了有限的作用,并没有直接制作或修改任何文件。协会希望能取消FIFA的决定,并将罚款减少至不超过5万瑞士法郎,而球员则请求撤销处罚,或在无法撤销的情况下对处罚进行合理调整,因为他们并非有意伪造身份。

此次上诉的审理由CAS的仲裁小组负责,该小组由主席拉斯-希利格(丹麦)、何塞-路易斯-安德拉德(葡萄牙)与马西莫-科恰(意大利)组成。听证会是在2026年2月26日于瑞士洛桑的CAS总部举行。

经过对证据的深入审查,CAS仲裁小组确认了球员在参赛资格文件上的违规行为,并认为12个月的比赛禁赛措施是合理且适度的惩罚。然而,根据FDC第22条的规定,禁赛仅适用于正式比赛,球员在此期间仍可以参与俱乐部的训练。

禁赛期将从2026年3月5日开始计算,同时也承认了从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1月26日的时间已被计入禁赛期内。CAS仲裁小组认为,FIFA对马来西亚足球协会处以的35万瑞士法郎罚款同样是合理的。

CAS支持FIFA对马来西亚7名归化球员的判决,改为禁止参加正式比赛

这项裁决为一个执行性决定,虽然尚未附带详细理由,但完整的裁定文本将在适当的时间公布。